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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宋律师,执业多年,非常熟悉各类型法律及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办案流程,办理了刑事辩护、婚姻家庭、合同纠纷、房产纠纷、债务纠纷等各类法律案件,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。......更多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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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审判委员会议?公诉与自诉的区别是什么

发布时间:2023年09月18日 来源: 邯郸刑事辩护律师
[导读]:  宋律师,邯郸刑事辩护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

 宋,邯郸刑事辩护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什么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审判委员会议?

  一、人民陪审员制度


  1、正面条件


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年满23周岁;品行良好、公道正派;身体健康;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。


  2、禁止性条件


  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司法行政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,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。


 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。


  3、产生和任期


  推荐或者申请;基层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;任期为5年。


  4、参与审理的案件范围


  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案件;刑事案件被告人、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、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;涉及群众利益的;涉及公共利益的;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。


  5、专业人员陪审


  特殊案件需要具有特定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加审判的,法院可以在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陪审员范围内随机抽取。


  6、比例


  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不少于1/3。


  二、审判委员会议


  1、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


  拟判处死刑的、检察院抗诉的案件。


  2、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


  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、新类型案件、社会影响重大的以及其他疑难、复杂、重大的案件,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。


  3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程序


  合议庭、独任审判员认为难以作出决定--提请院长决定--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。


  4、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、独任审判员的关系


 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,合议庭、独任审判员应当执行。


  合议庭、独任审判员有不同意见的,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。


  5、审判委员会讨论规则


 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,委员依次独立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,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。





公诉与自诉的区别是什么

  一、公诉与自诉的区别是什么

  1、案件来源不同

  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;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、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、监护人、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。


  2、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

  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,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,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,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。


  3、审查程序不同

  4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。

  5、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

  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,居原告地位,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确定犯罪嫌疑人 实施的行为是犯罪,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;


  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,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,例如犯罪嫌 疑人的年龄、精神状况等;


  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;


  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 刑情节的事实。


  证据确实、充分,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,且证据之间、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,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。


  2、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。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,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:


  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;


  被告人在案。


  3、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。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。当犯罪情节轻 微、依法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的情况下,检察机关应当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,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、情节、后果、被害人态度及社会影响等因素。如果认为提起公 诉更符合公共利益,即应提起公诉;反之,应当不起诉。


  三、提起公诉的程序怎么操作

  1、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。案件审查完毕,需要提起公诉的,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。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,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。


  2、制作起诉书。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,应当制作起诉书。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、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。


  3、移送起诉书和其他证据材料。根据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,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,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、证据目录、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。如果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补充证据材料,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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